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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惠州市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细则

来源:市政协    2017-05-04 17:33:54

    (2010年6月8日经政协惠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7月23日经政协惠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四次主席会议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协新闻宣传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进一步提升和扩大市政协的履职成效和社会影响力,根据市政协履职活动的主题、内容、规模、参加人员、规格、涉及社会活动面等综合因素,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要求,现就加强和改善我市政协新闻宣传工作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职责和管理办法

  1、办公室负责政协新闻宣传活动的统筹、策划、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

  2、办公室各科、各专委会办公室全力协助、支持和配合政协各项履职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

  3、办公室综合科具体负责《惠州政协》杂志、惠州日报政协之窗专版的策划、编辑、组稿、审稿工作,负责管理、协调惠州政协门户网站、惠州政协新闻网、“委员之家”网络互动平台等工作。

  二、政协例会等重大履职活动的宣传报道

  1、成立宣传组。由宣传组负责例会宣传方案的制定、统筹和执行工作。

  2、办公室各科、各专委会办公室根据宣传工作方案和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快捷、准确地提供新闻素材和协助新闻宣传采访。

  3、办公室综合科具体负责联系、协调、服务新闻媒体,负责报道、图片拍摄、市政协主要领导讲话及录音整理等事宜。市政协副主席的讲话录音整理由其分管专委会办公室负责。

  4、办公室行政科根据宣传工作方案,提供新闻采访用车、食宿等后勤服务保障。

  三、专题调研、专题视察和专题议政活动的宣传报道

  1、办公室秘书科或专委会办公室将相关活动方案提前2天送(发)给办公室综合科,由办公室综合科联系安排新闻媒体采访。方案须注明需要媒体记者参加的具体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内容,并提供参加人员名单、乘车安排等相关资料。

  2、市政协主席率队开展的视察、调研等履职活动,由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联系和服务新闻媒体、图片拍摄、整理领导讲话、新闻稿件审定等。

  3、市政协副主席率队开展的视察、调研等履职活动,由其分管的专委会办公室负责(活动期间)服务新闻媒体、图片拍摄(复制给办公室综合科存档)和新闻稿件审定等。办公室综合科负责通知、联络新闻媒体参加。

  4、无市政协领导率队开展的视察、调研等履职活动,一般不安排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为专题议政作准备的调研、考察活动,由办公室综合科联系、安排采访录像活动,一般不作报道。

  5、专题议政所需的调研实录片由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联系、安排电视台人员拍摄、制作。实录片业务内容由牵头负责的专委会负责与电视台拍摄、制作人员进行沟通、协调、校核并审定。

  四、上级政协来惠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的宣传报道

  1、办公室秘书科或各专委会办公室将活动方案提前2天送(发)给办公室综合科,由办公室综合科联系、安排新闻媒体。方案须注明需要媒体记者参加的具体活动内容、议程、乘车安排及注意事项。

  2、市政协主席参加的活动由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联系和服务新闻媒体、图片拍摄、领导讲话整理、见报稿审定等。

  3、市政协副主席参加的活动由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联系安排新闻媒体,各对口接待专委会具体负责服务新闻媒体、图片拍摄(复制给综合科存档)和新闻稿件审定。

  五、外市政协来惠开展的参观学习、交流调研等活动的宣传报道

  1、市政协主席参加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接待的办公室各科、各专委会办公室提前2天将活动方案送(发)办公室综合科,由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联系、安排新闻媒体、图片拍摄。方案须注明需要媒体记者参加的具体活动的时间、地点和主题内容等,并提供参加人员名单、乘车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相关材料。

  2、市政协副主席参加活动的宣传报道。由办公室综合科联系、安排新闻媒体,相关专委会负责服务新闻媒体、图片拍摄(复制给办公室综合科存档)和新闻稿件审定等工作。

  3、无市政协领导参加的相关活动,一般不安排采访和进行宣传报道。

  六、政协委员风采等人物专访

  1、宣传工作小组或办公室综合科负责制定采访方案、采访对象的条件和要求。

  2、由办公室和各专委会根据方案推荐采访对象。采访名单由办公室综合科汇总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各专委会协助通知本专委会的委员;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落实非专委会的县(区)等联络组的委员采访相关工作。

  3、办公室综合科根据采访名单制定采访安排表,并联系、安排新闻媒体记者进行采访。

  4、办公室行政科根据采访安排表、采访小组人数等,提供采访用车、用餐等后勤保障。

  七、市政协办公室、专委会日常工作或一般的履职活动的宣传报道

  1、无市政协领导参加的办公室、专委会的日常工作或一般履职活动原则上不进行宣传报道。确需进行宣传报道的,由办公室或专委会提出要求,经机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宣传报道。

  2、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联系、安排新闻媒体记者进行采访报道。

  3、走访委员等活动一般不进行宣传报道。

  八、联谊会、理论研讨会及机关建设等大型活动的宣传报道

  1、负责具体实施的办公室各科、各专委会办公室提前2天将方案送(发)办公室综合科。方案须注明需要媒体记者参加的具体活动的时间、地点和主题内容等,并提供参加人员名单、议程、乘车安排等相关资料。

  2、办公室综合科根据方案联系和服务新闻媒体,拍摄活动图片、整理市政协主要领导讲话录音、审定相关稿件等。

  3、办公室或专门委员会与县(区)政协、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的互动交流、联络走访等活动一般不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