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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政协2017年度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    2017-02-13 15:59:43

  惠州市政协2017年度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惠州市政协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共 1个,是政协惠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惠州市政协的主要职能是:市政协办公室、提案委员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学习和文史委员会、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是市政协的工作机构,承担为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政协惠州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政协惠州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团结和联系各方面人士,互相沟通、协调,为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服务。

   (四)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专题调研计划和开展机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收集反映社情民意。

   (五)负责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和省政协办公厅、本市县(市、区)政协的工作联系;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及政协其他参加单位。

   (六)负责处理市政协的公文和日常事务,落实市政协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各项保障措施,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七)负责市政协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八)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工作。

   (九)承办省政协办公厅、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办公室下设秘书科、综合科和行政科三个职能科。

  办公室秘书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市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会务工作中的组织、文秘等工作。

   (二)负责在惠的全国、省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

   (三)负责市政协领导公务活动的联系、协调和落实工作。

   (四)负责处理委员、群众来信来访。

   (五)负责草拟市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和市政协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每月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等。

   (六)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文印、通讯、机要保密等工作。

   (七)负责机关党务、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请休假管理等工作。

   (八)承办市政协常委、委员有关的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调整的程序性工作。

   (九)负责机关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市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各县(区)政协机关的工作联系。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起草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政协主要领导的讲话稿、全会决议、建议案等重要文稿。

   (二)负责大会简报、《委员意见建议汇编》等有关材料的编辑工作。

   (三)负责整理市政协主要领导的讲话录音。

   (四)负责大会发言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惠州政协》杂志编辑工作。

   (六)负责编辑、报送、反馈《惠州社情民意》和《政协之声》。

   (七)负责政协宣传工作。

   (八)负责惠州政协门户网、惠州政协新闻网、惠州政协“委员之家”网络互动平台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工作。

   (十)负责收集综合各县(区)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的信息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行政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及以市政协名义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负责市政协委员及在惠的省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负责机关经费预算、申报、结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政协对外公务接待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机关办公设备、用品的购置、更换和登记发放工作。

   (六)负责机关电脑维修及电脑耗材的购置发放工作。

   (七)负责机关在外承印的各种文件、材料、书刊、名片的费用审核和结算工作。

   (八)负责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九)负责机关办公室、会议室的维护管理工作。

   (十)负责机关特殊公务车辆的安排和维修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协领导、机关干部职工及政协委员的保障服务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提案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按照市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每年一次全体会议年度提案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通过印发《参政议政导引》,组织视察调研、情况通报、座谈交流、走访咨询和现场咨询等形式,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为界别委员撰写提案提供参考。

   (三)组织、征集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协商确定承办单位。

   (四)对未立案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采取多种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组织重点提案的遴选和督办工作;制定各专委会分工督办提案的方案和工作安排,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提案人与承办单位进行办理协商,或者组织委员实地考察交流;对需重新办理的提案,及时商请、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六)密切与市委办、市政府办及各承办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和协商工作,应邀参加有关会议以及有关评议等活动。

   (七)密切与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适时组织召开提案工作联席会议,形成提案工作合力。

   (八)组织开展提案工作学习培训、理论研讨活动、考察交流活动,加强与省、兄弟市、县(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借鉴交流提案工作经验。

   (九)组织实施市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布置的专题调研、专题视察等各项工作任务。

   (十)组织本专委会的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专委会的平台和纽带作用,做好化解矛盾、沟通思想的工作。

   (十一)向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报告提案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按照市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有关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就落实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三)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围绕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的有关规章政策及社会民生等重要问题,开展视察活动,积极参政议政,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对本专委会负责督办的提案进行督促和检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提案人与承办单位进行办理协商,或者组织委员实地考察交流;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提案。

   (五)密切与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适时组织召开县(区)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工作联席会议。

   (六)组织本专委会委员积极参与政协理论研讨活动、考察交流活动,加强与省、兄弟市、县(区)政协经济人口资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借鉴交流工作经验。

   (七)组织本专委会的委员及相关界别的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方针政策,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充分发挥专委会的平台和纽带作用,做好化解矛盾、沟通思想的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根据政协章程的要求,以及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 团结和联系本委员会及相关界别的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与本省、本市的有关方针政策,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二)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就本市大政方针、发展战略,以及有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重要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协商意见、建议和提案,并就落实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三)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围绕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的有关规章政策及社会民生等重要问题,开展视察活动,积极参政议政,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与市委、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县区政协有关机构,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合作,开展各项工作。

   (五)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开展参观考察和联谊活动,积极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六)完成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习和文史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按照政协章程规定,负责组织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二)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收集、研究、整理和反映委员的意见、建议。

   (四)负责专门委员会视察、考察、调研等工作;负责专门委员会视察、考察、调研等书面报告的撰写、呈送、跟踪和意见反馈工作。

   (五)负责与市委、市政府有关对口单位进行工作联系和合作。

   (六)负责专门委员会与县(区)政协相应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并指导工作。

   (七)负责组织征集出版《惠州文史》等工作。组织开展特邀文史委员学习培训研讨等工作,借鉴交流文史工作经验。

   (八)负责组织专门委员会委员开展参观考察和联谊活动,积极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九)负责专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和有组织有计划组织委员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等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按照市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每年一次全体会议年度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专门委员会委员通过视察调研、情况通报、座谈交流、走访咨询和现场咨询等形式,为委员知情问政创造条件,为界别委员撰写提案和社情民意提供参考。

   (三)密切与市委办、市政府办及各相关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和协商工作,应邀参加有关会议以及有关评议等活动。

   (四)密切与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适时组织召开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

   (五)组织开展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工作学习培训、理论研讨活动、考察交流活动,加强与省、兄弟市、县(区)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借鉴交流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工作经验。

   (六)组织实施市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布置的专题调研、专题视察等各项工作任务。

   (七)组织本专委会的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专委会的平台和纽带作用,做好化解矛盾、沟通思想的工作。

   (八)向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报告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工作。

   (九)负责组织市政协法律咨询委员会和义务法律服务活动。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组织本委政协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帮助委员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投资环境建设等情况,为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创造条件。

   (二)广泛联系本委委员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有关人士,听取和反映他们对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对外经济政策及投资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

   (三)组织本委委员和有关人士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开展考察、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议政等活动,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港澳委员就惠州建设发展、惠港澳经贸合作、文化交流等方面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港澳委员优势及其在香港影响力,支持港澳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促进港澳地区繁荣稳定;发挥港澳基金会作用,推动惠州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五)开展对港澳人士、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华人中具代表性人物的交流联谊活动,密切关系,听取意见,为他们排忧解难,广交朋友,增进友谊。

   (六)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向市政协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承办常务委员会议和主席会议布置的任务。

   (七)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负责掌握本委成员和所联系委员参加本委组织的视察、调研等活动和撰写提案、信息的情况。

   (八)负责指导及协调惠州公共外交协会的工作,组织开展各项公共外交活动。

   (九)负责指导及协调惠州市政协历届港澳委员联谊会的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十)负责指导及协调惠州市港澳基金会的工作,协助组织开展慈善活动。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以上6个专委会内设相应办公室(正科级),负责承办本专委会日常具体事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政协惠州市委员会办公室总编制人数55人,在职实有人数55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市政协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中共惠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政协三大职能,着力增强协商议政实效,着力强化民主监督职能,着力做好团结联谊工作,着力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前进,为促进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努力把惠州建设成为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年主要工作安排:1、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加强市政协党组班子成员、主席班子成员、常委和机关干部思想建设;2、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建言献策,促进惠州改革创新率先跨越;3、加强民主监督,注重推动和服务改善民生;4、加强团结联谊,增强改革发展稳定合力;5、大力开展提案工作;6、积极探索推进政协理论研究;7、加强自身建设,认真细致做好日常性工作。

   (四)预算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为无。

   (五)其他补充事项

   (1)行政经费包括: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收入预算说明

  政协惠州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预算收入为2156.1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156.13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政协惠州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预算预算支出2156.1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607.13万元,占总支出的75%,比上年增减7%,增加的原因是:增加5个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主要用途:行政个人经费和行政人员公用经费。

   运转性项目支出549.0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与上年预算批复相同,没有增减变化。

   部门负责管理的事业发展性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与上年预算批复相同,没有增减变化。

  四、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5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0%,与上年预算批复相同,没有增减变化。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增减0%,与上年预算批复相同,没有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增减0%,与上年预算批复相同,没有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万元,增减0%,与上年预算批复相同,没有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增减0%,与上年预算批复相同,没有增减变化。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点击下载)

  表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三、运转性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四、功能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五、经济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负责管理的事业发展性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八、单位基本情况表